作者:北京工商大學 董捷 何靜
民族要復興,鄉村必振興。鄉村振興是今年兩會熱點話題。穩住農業基本盤、做好“三農”工作,意義重大、任務艱巨。2月22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意見》發布。文件指出,“扎實有序做好鄉村發展、鄉村建設、鄉村治理重點工作”。文件對“健全鄉村建設實施機制”“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強化鄉村振興金融服務”“加強鄉村振興人才隊伍建設”等內容作出了詳細規劃,為接續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指明了方向。推動鄉村振興取得新進展、農業農村現代化邁出新步伐,應該帶動農民共同參與鄉村建設、共同參與鄉村治理、共享鄉村振興成果,即“共建共治共享”。
共同參與鄉村建設
優化農業人才隊伍。人才是一個國家,一個地方發展的核心競爭力,是先進文化和先進生產力的重要創造者和傳播者。鄉村振興離不開對農業人才隊伍的培養。我國農業勞動群體的年齡結構偏大,農業勞動人才儲備不足,這不利于農村經濟的長久發展。所以,應該在充分尊重農民意愿的基礎上,將青年勞動者和掌握一定文化基礎和專業技能的人群作為培育的重點群體,不斷壯大農業人才隊伍,提高農業從業者質量,為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和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提供高質量人才保證。
落實扶持政策。政府應充分發揮帶頭作用,將政策落到實處。要以財政政策為抓手助力鄉村振興,改善農村基礎設施,充分發揮財政政策的公共性,提升農村公共服務水平。財政政策在發揮積極作用的同時,要注重與金融政策協調配合,國家應鼓勵信用機構提供更多信貸資金來支持農業發展。政府應當通過貼息貸款、稅費減免、直接補助等方式將各項扶持政策落到實處,讓農民享受政策利好。
共同參與鄉村治理
改善農村治理環境。明確責權關系,將政府涉農事項納入法治化軌道,以法律形式制約相關主體的行為,建立健全鄉村糾紛調解機制,改善農村社會服務環境,完善農村基本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提高農村法律服務供給水平,切實維護農村社會平安穩定,推進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鄉村建設,規范農村基層行政執法程序,依法嚴厲打擊農村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農業綜合行政執法能力建設。
融合自治、德治、法治與智治。自治要充分尊重農民意愿,堅持農民主體地位,激發廣大農民參與監督管理的積極性;德治要以德治理、以德服人,用公序良俗、傳統倫理、道德規范培養農民的道德意識,規范農民的言行舉止;法治要科學立法、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嚴格按照法定職責和權限執法,切實保障農民安全和利益。智治要鼓勵市場主體研發技術,推動基層智慧治理配套體制機制創新,推進治理智慧化、智能化。
共享鄉村振興成果
提高資源配置水平。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主導作用,提高資源市場化配置水平,利用市場機制實現勞動力在城鄉之間的轉移配置,促進城鄉融合發展,縮小城鄉二元結構差距,優化城鄉經濟結構,將新型城鎮化與鄉村振興戰略相結合,推進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優先發展農業農村。引導社會資本更多的流向農村,增加社會對“三農”的關注度,促進農村產業發展,改善農村經濟。
積極開拓農村市場。因地制宜發展優勢產業,著力培育鄉村特色產業,實現“走出去,帶進來”,即產品走出去,資源帶進來,為當地特色農業提供新技術、新思路,加快調整農業結構。構建有效市場,開拓農產品銷售渠道,支持網絡直播帶貨,助力農業發展,扭轉以往農村電商發展落后于城市電商的局面,實現城鄉同步發展,探索合理公平的收益分配方式,帶動農業農村發展,促進農民增收。
